取消「對沖」計得掂

你好,我叫「計得掂」!
想了解將來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生效之後,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同政府資助款額點樣計?等我「計得掂」同你計掂佢啦!
  • 立法會於2022年6月通過《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旨在取消使用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下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抵銷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長服金)的安排(「對沖」安排 )。
  • 政府已宣布將於2025年5月1日實施取消「對沖」安排。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會透過憲報公告訂明取消「對沖」生效日期(即「轉制日」)。
  • 為協助僱主適應政策轉變,政府將推出為期25年的資助計劃,分擔僱主在取消「對沖」安排後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支出。
多了解

取消「對沖」計得掂

提提你:
  • 本計算工具是根據《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的條文、使用者輸入的資料以及一些假設情況作運算,計算步驟和結果只作初步參考和示範用途。使用者須根據僱傭合約的條款及僱員受僱的具體情況,以準確計算僱員的相關法定權益。
  • 勞工處對於因使用/未能使用本計算工具,或因使用/引用本計算工具的資料或內容所引致的任何損失、損害、費用或開支,一概不會承擔任何責任。任何人士不應將此計算工具所提供的資料用於法律程序,或作為申索的證據。
  • 數字的進位:由於數字經四捨五入,分項總和未必與總數相等。
  • 有關計算法定權益的詳情,應以相關的法例原文為依歸。
如需繼續,請閱讀上述內容並點選方格。

取消「對沖」計得掂

我想計算 :

了解資格
請選擇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了解資格
提提你:
僱員就同一受僱期,只可以享有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其中一項補償。

僱員受僱資料:

請輸入僱員開始受僱日期。
1 。了解更多
請輸入僱員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
是否月薪僱員?
$ 你可直接輸入較大的數值。 根據《僱傭條例》,在計算時,就月薪僱員而言,此金額上限為的三分之二(即
請輸入僱員「轉制日」前的工資。
$ 你可直接輸入較大的數值。 根據《僱傭條例》,在計算時,就月薪僱員而言,此金額上限為的三分之二(即
請輸入僱員終止僱傭合約前的工資。
  1. 請輸入 2025 年 5 月 1 日(即「轉制日」)或之後的日期。

轉制日前僱傭期不少於 12 個月 轉制日前僱傭期少於 12 個月,但不少於一個月或 30 個正常工作日 轉制日前僱傭期少於一個月或 30 個正常工作日
2.「轉制日」前的
工資
月薪僱員 請輸入緊接「轉制日」前最後一個月的全月工資或最後 12 個月的每月平均工資。 請輸入緊接「轉制日」前最後一個月的全月工資或僱傭期的每月平均工資。 請輸入開始受僱後首個月的全月工資。
非月薪僱員 請輸入緊接「轉制日」前的最後 30 個正常工作日中選取的任何 18 天工資總和或最後 12 個月的每日平均工資的 18 倍。 請輸入緊接「轉制日」前的最後 30 個正常工作日中選取的任何 18 天工資總和或僱傭期的每日平均工資的 18 倍。 請輸入開始受僱後首 30 個正常工作日中選取的任何 18 天工資總和。

3. 終止僱傭合約前的工資 月薪僱員 請輸入緊接僱傭合約終止前的最後一個月的全月工資或最後 12 個月的每月平均工資。
非月薪僱員 請輸入緊接僱傭合約終止前的最後 30 個正常工作日中選取的任何 18 天工資總和或最後 12 個月的每日平均工資的 18 倍。

僱員在「轉制日」當日或之後開始受僱。

提提你:
根據《僱傭條例》,的最高款額為$390,000。 由於僱員總額超過$390,000,超出上限的款額須從轉制後部分扣減。
轉制前部分款額
+
轉制後部分款額
=
僱員總額

轉制前部分

「轉制日」前的工資 「轉制日」前 最後12個月的平均工資 最後工作的30個正常工作日中任何18天工資總和
根據《僱傭條例》,在計算時,就月薪僱員而言,此金額上限為的三分之二(即
x
2/3
x
「轉制日」前的服務年資
=
(a)

轉制後部分

終止僱傭合約前的工資 終止僱傭合約前 最後12個月的平均工資 最後工作的30個正常工作日中任何18天工資總和
根據《僱傭條例》,在計算時,就月薪僱員而言,此金額上限為的三分之二(即
x
2/3
x
「轉制日」後服務年資
=
(b)
根據《僱傭條例》,的最高款額是$390,000。
僱員總額是
= (a) + (b)

根據《僱傭條例》,的最高款額是$390,000。 由於僱員總額(即(a) + (b))超過$390,000, 超出上限的款額須從轉制後部分扣減。

轉制前部分
轉制前部分維持不變
轉制後部分
轉制後部分的款額為$390,000減去轉制前部分款額後所剩的餘額
總額超逾$390,000的部分須從轉制後部分扣除
轉制前部分維持不變
轉制後部分的款額為$390,000減去轉制前部分款額後所剩的餘額
總額超逾$390,000的部分須從轉制後部分扣除
僱員總額是
提提你:
根據《僱傭條例》,的最高款額為$390,000。 由於僱員總額超過$390,000上限, 超出上限的款額須從轉制後部分扣減。
轉制前部分
轉制前部分維持不變
轉制後部分
扣減轉制後部分,以使與轉制前部分相加時,總和不超過$390,000
總額超逾$390,000的部分須從轉制後部分扣除
轉制前部分維持不變
扣減轉制後部分,以使與轉制前部分相加時,總和不超過$390,000
總額超逾$390,000的部分須從轉制後部分扣除
我的僱員是參加…… 我是參加……
強積金計劃
請選擇
提提你:
除僱主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外,法例容許僱主和僱員自行協商如何分配可用作「對沖」的權益/利益。本計算工具假設所有可用作「對沖」的權益/利益會先「對沖」轉制前部分,如有餘額才用作「對沖」轉制後部分,僅為作示範之用。 除「剔除款項」外,法例容許僱主和僱員自行協商如何分配可用作「對沖」的權益/利益。本計算工具假設所有可用作「對沖」的權益/利益會先「對沖」轉制前部分,如有餘額才用作「對沖」轉制後部分,僅為作示範之用。
「對沖」後的僱主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餘額
「對沖」後的「剔除款項」餘額
「對沖」後的僱主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按僱員服務年數支付的酬金/
非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利益餘額
「對沖」後的「利益餘額」/按僱員服務年數支付的酬金/非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利益餘額 「對沖」後的僱主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累權益/按僱員服務年數支付的酬金/
非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利益餘額
我可獲得的權益總和是
為協助你適應政策轉變,政府將推出為期25年的資助計劃,分擔你在取消「對沖」安排後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轉制後部分的支出。
由於僱員在日離職,為期25年的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資助計劃已完結。
由於你須向僱員支付的轉制後部分款額為$0,因此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資助計劃並不適用。

計算取消「對沖」安排前我可獲得的權益總和

根據《僱傭條例》,的最高款額是$390,000。
+
經「對沖」後保留在強積金戶口內的所有僱主供款累算權益/酬金或非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利益餘額 經「對沖」後保留在強積金戶口內的所有僱主供款累算權益/酬金或非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利益餘額 經「對沖」後我可提取的僱主職業退休計劃供款既有利益/酬金或非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利益餘額
=
我可獲得的權益總和
在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資助計劃下,僱主每年就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後部分的負擔比率如下:
取消強積金「對沖」後的年份 僱主就每名僱員的負擔金額(佔應支付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後部分百分比)
僱主每年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轉制後部分支出總額 首$500,000的個案 僱主每年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轉制後部分支出總額 超過首$500,000的個案
1-3 50%,上限為$3,000 50%
4 55%,上限為$25,000 55%
5 60%,上限為$25,000 60%
6 65%,上限為$25,000 65%
7 70%,上限為$50,000 70%
8 75%,上限為$50,000 75%
9 80%,上限為$50,000 80%
10 80% 85%
11 80% 90%
12 85% 95%
13 85% 100%
14-19 90% 100%
20-25 95% 100%

看看「計得掂」示範的幾個例子吧!

取消「對沖」安排後首9年,在50萬元界線內,如僱主為每名僱員負擔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後部分款額高於 「封頂」金額,僱主只須支付「封頂」金額。
例子一:在取消「對沖」安排後第3年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轉制後部分
$36,000
x
僱主負擔比率
50%
=
根據負擔比率
計算的金額
$18,000
「封頂」金額
$3,000
(以較低者為準)
僱主支付
$3,000
92%
政府資助$33,000
8%
僱主支付$3,000
取消「對沖」安排後首9年,在50萬元界線內,如僱主為每名僱員負擔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後部分款額低於 「封頂」金額,僱主按負擔比率支付。
例子二:在取消「對沖」安排後第1年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轉制後部分
$5,000
x
僱主負擔比率
50%
=
根據負擔比率
計算的金額
$2,500
「封頂」金額
$3,000
(以較低者為準)
僱主支付
$2,500
50%
政府資助$2,500
50%
僱主支付$2,500
取消「對沖」安排後首12年,在50萬元界線外,僱主為每名僱員需負擔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後部分款額按僱主負擔比率計算。
例子三:在取消「對沖」安排後第2年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轉制後部分
$30,000
x
僱主負擔比率
50%
=
僱主支付
$15,000
50%
政府資助$15,000
50%
僱主支付$15,000
僱員離職時,我在這個年度內就所有僱員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後部分須支付的累積總額……
不超過50萬元
請選擇
超過50萬元

款額:

終止僱傭合約前的工資 終止僱傭合約前 最後12個月的平均工資 最後工作的30個正常工作日中任何18天工資總和
根據《僱傭條例》,在計算時,就月薪僱員而言,此金額上限為的三分之二(即
x
2/3
x
服務年資
=
根據《僱傭條例》,的最高款額是$390,000。
提提你:
在取消「對沖」安排前,僱主為你所作的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的累算權益可用作「對沖」你的。同樣地,僱主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其他職業退休計劃的僱主供款利益按服務年數支付的酬金亦可用來「對沖」你的 在取消「對沖」安排前,僱主職業退休計劃供款既有利益、按服務年數支付的酬金或非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利益可用來「對沖」你的
對沖
僱主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 僱主職業退休計劃供款既有利益/酬金或非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利益總額
僱主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酬金/非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利益總額
保留在強積金戶口內的僱主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 我可提取的僱主職業退休計劃供款既有利益/酬金或非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利益餘額
(a)
保留在強積金戶口內的僱主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酬金或非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利益餘額
(b)
經「對沖」後保留在強積金戶口內的所有僱主供款累算權益/
酬金或非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利益餘額是
經「對沖」後我可提取的僱主職業退休計劃供款既有利益/酬金或非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利益餘額
= (a) + (b)
+
保留在強積金戶口內的僱主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 經「對沖」後我可提取的僱主職業退休計劃供款既有利益/酬金或非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利益餘額
+
保留在強積金戶口內的僱主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酬金或非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利益餘額
我可獲得的權益總和是
在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資助計劃下,你應負擔的轉制後部分款額是,你可得的政府資助款額是
僱員在(即在取消「對沖」後第年)離職,經「對沖」後(如適用),我須支付的轉制後部分款額是
年5月1日 – 年4月30日的年度內,我就所有僱員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後部分的支出總額超過50萬元。根據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資助計劃,在50萬元界線,取消「對沖」後第年的僱主負擔比率是,「封頂」金額是

在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資助計劃下,我須負擔的轉制後部分款額是,計算方法是:

經「對沖」後的轉制後部分款額
x
僱主負擔比率
=
僱主負擔金額
(以較低者為準)
「封頂」金額

我可得的政府資助款額是,計算方法是:

經「對沖」後的轉制後部分款額
-
在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資助計劃下我須負擔的轉制後部分款額
=
僱員的總額:
用作「對沖」的款項:
經「對沖」後我須向僱員支付的
我可得的政府資助款額:
扣除政府資助後我須承擔的

比較在取消「對沖」安排前及取消「對沖」安排後可獲得的權益總和

取消「對沖」安排前 取消「對沖」安排後
經「對沖」後保留在強積金戶口內的所有僱主供款累算權益/酬金或非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利益餘額 經「對沖」後的僱主職業退休計劃供款既有利益/酬金或非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利益餘額
你的權益總和
取消「對沖」安排後,你可獲得的權益總和比取消「對沖」安排前所得的 相同 。政府承諾為權益受損的僱員補貼總權益差額。有關如何申請總權益差額補貼的資訊請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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